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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慈溪氢电耦合直流微网示范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16  点击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等 文件规定,对宁波慈溪氢电耦合直流微网示范工程地块(慈溪滨海 I202101# (A2021-0555-Y045))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 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波慈溪氢电耦合直流微网示范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报告。


2、项目地址:宁波慈溪氢电耦合直流微网示范工程地块(慈溪滨海 I202101# (A2021-0555-Y045))位于宁波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氢能产业园,沿海北线以 东,跳头浦以北。占面积为 12497 m2。后续规划为公共设施用地(供电用地 U12)。 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 E 121°35'9.61",N 30°4'49.49"。


3、基本情况:根据地块历史卫星图和相关人员访谈了解到,该地块最早为 海洋水体;70 年代为滩涂;2000 年后为养殖塘,用途为养殖鱼虾;2013 年后, 地块内水体逐渐干涸,为荒地;2017 年~2020 年,地块内西侧部分区域为相邻地 块办公区、建筑工人临时宿舍及建筑材料储存区。


二、调查方案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技术导则和指南要 求,监测布点方案为:在地块内布设 6 个土壤监测点位、3 个地下水监测点位、 1 个地表水和底泥监测点位、1 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点。


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因子为:

pH 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 中表 1 基本 45 项、石油烃(C10~C40)。


三、调查结论

根据项目地块使用情况调查,综合分析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检测结果,依 据国家及浙江省环保政策法规的相关规定,宁波慈溪氢电耦合直流微网示范工程 地块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质量能够满足该地块作为供电用地使用的要求,后续无需 开展详细调查与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可结束环境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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